法制网上海7月21日电通讯员 郑法玮 记者 刘建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上海市法学会管理体制调整会上获悉,上海市法学会的管理体制经上海市委批准同意,由“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代管”调整为“市委领导联系、市委政法委代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到会并强调,市法学会要以领导管理体制调整为契机,开创上海法学研究事业的新局面,为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上海市法学会会长吴光裕出席会议。
吴志明在讲话中指出,上海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的调整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事业的需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市法学会的高度重视。市法学会要紧紧围绕大局,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发挥好自身的优势和职能作用,把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民主法治建设和民生问题作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学理论尤其是应用对策研究,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和自身建设,积极推动法学、法律人才的培养,加强与政法实务部门的协同配合,使法学研究的成果及时进入决策层,应用于各项法治实践,切实解放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积极运用研究成果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法治化进程作出更大贡献。